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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部署和“争取五年内使全体在职干部普遍轮训一遍”的目标要求,继续做好“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以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能够担当新世纪历史重任、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市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贯彻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工作目标;围绕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知识的不断更新促进事业的不断发展;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大宏观管理的力度,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形成与我市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相适应的干部教育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计划调训力度,增强自主培训意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改进使用方式,提高使用效益;以需求为导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干部工作格局。
 
        (二)具体任务
        从2003年起,利用5年时间,通过市、市直部门、镇、村四级培训体系,将全市在职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培训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镇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参加5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其他各类干部的脱产学习,每年应不少于12天。
 
        干部教育培训按照谁管理谁培训的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1、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直单位正科级以上干部、镇区副科以上干部、市直机关和镇区后备干部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市委党校为主要依托,每年安排培训处级干部100人,科级干部200人,镇区干部100人,后备干部100人,5年共培训2500人。每年还将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有计划地选派100名左右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内外高校学习培训。
 
        2、国家公务员(包括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培训。
        由市人事局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重点抓好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和副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以及副科级以下干部的知识更新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对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加强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落实对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人员的离岗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以及技能培训,保证每人每年参加更新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5年内将40000多名副科级以下在职干部轮训一遍。
 
        3、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
        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经贸局、市民营办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市属控股企业和非公纳税大户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服务工作。
 
        4、基层干部的培训。
        由市委组织部和镇区党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市、镇党校等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对社区、村等基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市委组织部重点抓好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的培训,每届任期内都要到市委党校进行一次脱产任职培训。其他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由各镇区根据实际,做好规划,组织实施。
 
        5、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劳动局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重点对全市1500多名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5年内轮训一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在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加强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注重抓好科技专家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训,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和一支高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促进人才高地建设。
 
        6、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训。
        切实加强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教育,妇联、统战等部门要积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有计划地抓好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要适当提高女干部的调训比例。统战部门要定期举办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帮助他们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增强领导才干。
        7、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其他政法干部的培训。
        由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等部门,按照依法治市、科技强警的需要,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分别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强化法官、检察官和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有计划地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政法工作领导人才和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优化政法干部队伍的人才结构,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每年组织1500人参加政法系统干部政治理论、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确保5年内将全体政法系统干部轮训一遍。市委政法委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8、其他干部的培训。
        各单位、各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所管干部参加培训,培训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推行干部学习时间累计制度,做好干部参加学习情况登记,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管理。从今年开始每年要有五分之一的在职干部参加各类培训,争取五年内全体干部普遍轮训一遍。
        (三)培训重点。
        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放在突出位置,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大力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干部的思想理论建设、党性党风教育摆在首位,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准确把握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坚定不移地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增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要认真研读十六大报告和党章,认真研读江泽民同志《论“三个代表”》、《论党的建设》、《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等一系列重要著作。认真研读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学习读本作为重要辅助材料。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同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紧密联系起来,全面理解其基本原理、科学体系、精神实质以及一脉相承的内在联系。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要做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把学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教学重点,在课程设置、时间安排、师资配备等方面予以保证。
        全面开展知识更新和能力建设培训。结合我市改革开放的实践以及干部的实际需要,以首批12种全国干部学习读本为基本教材,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干部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管理、法律、历史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各类业务知识,学习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最新知识,积极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等专题培训,使广大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始终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突出抓好各级各类干部以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能力培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活动的实践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大幅度地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阵地建设。
        按照终身教育和全员培训的要求,在继续加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发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拓宽培训渠道,采取行政措施、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等手段,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服务,积极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加强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努力推进社会化培训,通过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促进社会化培训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干部在线学习平台,逐步实现网上教、学、考、管等功能,引导干部采用模块式、学分制、选课制等方式参加学习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二)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
        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柔性流动”机制,构建开放的、高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网络。重视对现职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研骨干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途径,采取进修深造、参加市中心工作、下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与机关和基层的交流合作等方式,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注意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高等院校、社科院所和其他部门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遵循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围绕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读书学习与研讨问题、课堂教学与实践锻炼、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教学手段结合起来。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科研工作。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完善课程设置。针对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的方法,采用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实地考察、对策研究等方式,着力提高干部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充分运用电化教育设施、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和远程教育网络开展教育培训。
 
        (四)保障干部培训经费的投入。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应有所增加,确保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对重要的培训项目,经费要优先安排。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和改革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划拨方式,逐步实行根据实际承担的培训任务划拨培训经费的办法。
 
        (五)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脱产学习进修制度、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调训计划完成情况及学员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办班申报制度健全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干部学习档案制度等一系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加强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要及时记录干部参加培训的情况,将干部的培训经历、学习表现和成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和评议之中,并作为干部选拔作用的一个重要依据。在继续使用《干部培训证书》的基础上,按照省的要求,将我市原用的《学员学习登记表》改革成全省统一格式的《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卡》,实行每个在职干部一张登记卡,存放于个人学习档案,记录干部2001年以来参加学习的情况(2004年以前的可补记)。登记的范围包括列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或培训场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修班、轮训班、专题研讨班或报告会等;经干部所在单位批准参加的,由上级领导机关、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以及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的、集中脱产学习不少于1天(6学时)的专项学习培训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按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分级管理、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法,充分调动市、市直部门、镇、村四级的积极性。各镇区、各单位要按照《2001年-2005年东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加强工作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部培训目标计划,明确进度和质量要求,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参加学习培训,起表率作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综合管理的作用,确保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镇区、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对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市委组织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干部教育培训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二)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各自职责。
        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根据需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究问题。
        继续坚持和完善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市、部门、镇区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宏观管理体制,落实“整体规划,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规范制度”的工作职责,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市委组织部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及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干部和党委(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以及组织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市人事局负责公务员队伍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部门负责组织各自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市委统战部负责统筹安排民主党派干部、无党派人士以及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市妇联负责具体落实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市资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干部的培训。其他各部门也应各司其职,在完成市统一下达的选调任务基础上统筹规划,做好本部门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完成全面轮训干部的目标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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